管理及其他岗位
[其他岗位]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招聘法律事务一般工作人员(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的公告
发布于:2019-01-17 16:02:18   |   作者:   |   浏览次数:

为做好学校法律事务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推动大学治理规范化、现代化,现面向学校及社会招聘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法律事务与督查督办室二级单位聘用人员

二、应聘条件

1、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法学本科及以上,具备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律师执业证(若应聘者为法官则不受此限),能够独立承办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案件;

3、热衷教育事业,思想品德高尚,对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较为熟悉,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及实务经验;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灵活应对能力;

5、具备优秀的保密素养。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校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2、负责推进学校无形资产保护;

3、协助做好学校合同审查与合同管理;

4、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处理涉及学校的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开展校内法治宣传教育,面向校内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fawu@uestc.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417:00前。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现场面试

面试者需准备6分钟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岗位的理解与认识、工作设想等内容。

(四)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与受聘者工作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较优厚的薪酬待遇。

具体待遇,根据应聘者综合情况、双方协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迪 028-61831700

邮箱:fawu@ue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