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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岗位]继续教育学院九里堤校区合作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二级单位聘用人员)
发布于:2020-11-18 15:54:10   |   作者:   |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九里堤校区合作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二级单位聘任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在中心负责人指导下,收集整理校区校友信息,建立并维护校友信息库;

2. 联系并做好校区校友服务,协助策划并实施校区校友活动;

3. 负责新媒体的建设、维护和内容更新,

4. 收集整理校友数据,负责对校友活动、校友事迹、校区对外合作交流等进行宣传;

5. 开拓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的渠道,发布合作信息;

6. 起草、整理部内综合性文字材料;

7. 完成中心对内对外的服务保障工作;

8. 协助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相关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符合《电子科技大学校内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16]409号)文件要求;

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硕士学位证书;

4. 具有较强的写作及沟通能力,熟悉公文写作;

5. 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6. 具有高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7. 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掌握情况、社会兼职情况、个人家庭情况等)和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及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至联系人邮箱。报名截止时间:20201127 日。

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书面简历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期间不接受纸质简历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面试考核:安排时间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对初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3.确定拟聘名单:聘任会议讨论,确定拟聘方人员名单。

4.聘任:按照学校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限为3-6个月,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电子科技大学九里堤校区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7637818

邮箱:438805179@qq.com

 

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九里堤校区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