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开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二级单位聘用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包括部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操作培训,以及实验室安全、卫生和耗材管理。
2.协助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材料的整理、验收文档准备、科研成果统计与申报、以及经费报销等行政支持工作。
3.对参与实验的学生进行仪器操作和实验技能的培训,并完成课题组交办的其他科研协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
2.具备良好的材料科学、应用物理、微电子、集成电路等专业基础知识,有光电类实验操作经验者优先。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Office)、专业软件(如CAD, Origin, Photoshop等)及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
3.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认真,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人数
1人(二级单位聘用人员)。
四、薪资待遇
根据应聘者能力与工作经历面议。
五、招聘方式
1.个人报名。有意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将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和科研经历,以及联系方式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邮箱lichun@uestc.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二级单位聘用人员应聘+姓名+联系方式”。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察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单位安排面试和考核。
4.公示及聘用。单位对通过面试和考核的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照学校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六、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单位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单位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8683578662
电子科技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5日